功能主治: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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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奈福泮: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 |
α-甘露聚糖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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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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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34 |
国药准字H21022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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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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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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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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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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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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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产生作用时常有嗑睡、恶心、出汗、头晕、头痛等。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偶见口干、眩晕、皮疹。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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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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