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平喘、止喘、祛痰。用于哮喘,咳嗽,胸闷痰多;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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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燀)、连翘、洋金花。 |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甲磺司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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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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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58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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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平喘、止喘、祛痰。用于哮喘,咳嗽,胸闷痰多;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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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 |
成人用量为每次100mg(2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每日成人最大用量不得超过300m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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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口干、皮肤潮红、心率加快。 |
根据国外资料,对7526例成人服用胶囊剂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估,不良反应出现率为3.8%(284例。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系统症状(胃部不适0.4%、恶心0.4%),肝功能障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上升0.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上升0.5%】,嗜睡0.5%,皮疹0.2%。1.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确定):1)肝功能障碍:黄疸、ALT上升、AST上升、-谷氨酰转移酶(y-GT)上升、碱性磷酸酶(ALP)上升、乳酸脱氢酶(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初期症状:全身倦怠、食欲不振、发热、恶心等)需要进行特别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肾病综合征:因观察到肾病综合征的发生,所以要进行特别的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其他不良反应:因为观察到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发生,当确定有异常时需要进行减量、终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另外,当有过敏反应发生时终止给药。表格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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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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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可在判断认为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性时使用,怀孕期间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尚缺少中国儿童服用的安全性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起始剂量为150mg/日.增量时,应充分观察患者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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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平喘、止喘、祛痰。用于哮喘,咳嗽,胸闷痰多;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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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可延长胆碱和组胺诱发的豚鼠哮喘反应潜伏期;抑制乙酰胆碱和组胺所致的豚鼠离体气管平滑肌条收缩;对抗乙酰胆碱所致的豚鼠离体肺支气管灌流量减少;减少二氧化硫诱发的小鼠咳嗽反应次数,促进小鼠气管段酚红排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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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洋金花,主要含有东莨菪碱等成份。 2.孕妇慎用。 3.严重高血压、冠心病、前列腺肥大、尿潴留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4.运动员慎用。 |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打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二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