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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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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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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
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依替米星。化学名为O-2-氨基2,3,4,6–四脱氧-6-(氨基)-α-D-赤型-己吡喃糖基-(1→4)-O-[3-脱氧-4-C-甲基-3-(甲氨基)-β-L-阿拉伯吡喃糖基(1→6)-2-脱氧-N-乙基-L-链霉胺·5/2硫酸。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73

国药准字H199914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沙雷氏杆菌属、枸橼酸杆菌、肠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临床研究显示本品对以下感染有较好的疗效。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肺部感染等。肾脏和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慢性肾盂肾炎或慢性膀胱炎急性发作等。皮肤软组织和其他感染: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和手术产后的感染及其他敏感菌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成人推荐剂量:对于肾功能正常泌尿系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的患者,一日2次,一次0.l~0.15g(每12小时1次),稀释于l00ml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注1小时。疗程为5~10天。

副作用

1.胃溃疡患者禁用。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或遵医嘱。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沙雷氏杆菌属、枸橼酸杆菌、肠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临床研究显示本品对以下感染有较好的疗效。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肺部感染等。肾脏和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慢性肾盂肾炎或慢性膀胱炎急性发作等。皮肤软组织和其他感染: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和手术产后的感染及其他敏感菌感染。

药理作用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本品系半合成水溶性抗生素,属氨基糖苷类。体外抗菌作用研究表明:本品抗菌谱广,对多种病原菌有较好抗菌作用,其中对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氏肺炎轩菌、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及葡萄菌属等有较高的抗菌活性,对部分假单胞杆菌、不动杆菌属等具有一定抗菌活性,对部分庆大霉素、小诺霉素和头孢唑啉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其体外MIC值仍在本品治疗剂量的血药浓度范围内。对产生青霉素酶的部分葡萄球菌和部分低水平甲氧西林耐药的葡萄球菌(MRSA)亦有一定抗菌活性。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敏感菌正常的蛋白质合成。动物耳毒性试验结果可见本品肌内注射的耳毒性比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偏低。与奈替米星相似。。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1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并应监测血清中硫酸依替米星的浓度,此外血清肌酐水平及肌酐消除率也是最适合观察肾功能程度的指标。调整剂量时可采用下述两个方案中的一种:①改变给药次数调整剂量的一种方法是延长两次常规给药的间隔时间。由于血清肌酐水平与硫酸依替米星血消除半衰期(t1/2β)高度相关,因此,实验室检查可提供调整给药间隔的指标。两次给药的间隔时间(小时)大致等于血清肌酐水平(mg/100ml)乘以8;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血清肌酐水平为3.0mg/1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应为:每次剂量为2mg/kg×60kg即120mg,二次间隔时间按血清肌酐水平3.0(mg/100ml)×8计算,即24小时。②改变治疗剂量在具有肾功能不全的严重全身感染者,可增加硫酸依替米星的给药次数,但应减少治疗剂量。对这类患者,应当测定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浓度。推荐的方法是:在给予常规的首次剂量后,改为每8小时给药方法是:把常规推荐的剂量除以血清肌酐水平;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首次剂量120mg,血清肌酐浓度3.0mg/1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为:一次剂量为(120÷3)即40mg,每8小时1次。如果已知肌酐清除率,则每间隔8小时所使用的维持剂量可以用以下计算公式:维持剂量=[患者的CCr÷正常的CCr]×常规的维持剂量CCr=肌酐清除率(ml/min/1.73m2)上述推荐的剂量计算方法仅用于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水平不能监测时。由于在感染过程中,肾功能随时可发生变化,因此硫酸依替米星的使用剂量也应随时给予调整。2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肾功能和第8对颅神经功能的变化,并尽可能进行血药浓度检测,尤其是已明确或怀疑有肾功能减退或衰竭患者、大面积烧伤患者、新生儿、早产儿、婴幼儿和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严重脱水患者及肾功能在短期内有较大波动者。3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因此对接受麻醉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或大量输入枸橼酸抗凝剂的血液患者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应停用本品,静脉内给予钙盐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