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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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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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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京制咳嗽痰喘丸
京制咳嗽痰喘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前胡、白前、苦杏仁(去皮炒)、桑叶、麻黄、半夏曲(麸炒)、桔梗、川贝母、紫苏子(炒)、化橘红(盐炙)、紫菀、款冬花(蜜炙)、旋覆花、海浮石(煅)、马兜铃(蜜炙)、茯苓、甘草(蜜炙)、远志(炒焦)、石膏、细辛、五味子(醋炙)、桂枝(炒)、浙贝母、白芍(酒炙)、葶苈子、射干、百部(蜜炙)、薤白、黄芩、党参、大枣、煅蛤壳粉、青黛、罂粟壳(蜜炙)、生姜、枇杷叶。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73

国药准字Z110205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散风清热,宣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邪,痰热阻肺,咳嗽痰盛,气促哮喘,不能躺卧,喉中作痒,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八岁以内小儿酌减。

副作用

1.胃溃疡患者禁用。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散风清热,宣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邪,痰热阻肺,咳嗽痰盛,气促哮喘,不能躺卧,喉中作痒,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药理作用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1.本品含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人慎用,孕妇、婴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