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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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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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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酚麻美敏混悬液
酚麻美敏混悬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氟基酚32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黄原胶、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丙二醇、甘油、山梨醇、尼泊金、丁酯、苯甲酸钠、AK糖、无水柠檬酸、食用香精、食用色素、高果糖浆和纯水。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75

国药准字H200416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口服,2岁以下小儿应遵医嘱,12岁以下儿童用量: 2-3岁,体重12-14千克,一次用量2.5-3.5毫升; 4-6岁,体重16-20千克,一次用量4-5.5毫升; 7-9岁,体重22-26千克,一次用量6毫升; 10-12岁,体重28-32千克,一次用量8毫升; 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小儿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请向医师咨询。

成分

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一般耐受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一过性,以下是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6、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警惕。

本复方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姜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组成。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作用机理主要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镇咳药,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的流泪、喷嚏和流涕症状。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9.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棱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引发“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应明确诊断并采取适当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服药3天后持续发热.请咨询医师。 2.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品。 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4.如出现新的症状或出现充血、肿胀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5.不得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打开方式见说明书附图。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运动员慎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