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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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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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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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广西康哲广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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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275 |
国药准字Z4502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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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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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口服。一次2-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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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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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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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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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一般耐受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一过性,以下是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6、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警惕。 |
现代药理实验证明,樟脑对于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使胃部感到温暖及舒适,大量则能产生恶心及呕吐。口服有驱风作用以及轻微的祛痰作用,樟脑的全身作用主要是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对于高级中枢神经尤为显著。薄荷油对离体兔肠有解痉作用,并推测其健胃作用可能是由于其嗅、味感觉继发性引起的。大黄对多数革兰氏阳性细菌及某些革兰氏阴性细菌均有抗菌作用,对若干常见的致病性真菌也有抑制作用,茴香油可作驱风剂,在腹气胀时排除气体,减轻疼痛。它能降低胃的张力,随后又刺激肠,而使其蠕动正常化,因而促进气体的排出。有时在兴奋后蠕动又降低,因而有助于缓解痉挛,减轻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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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9.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棱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引发“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应明确诊断并采取适当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忌服。2饮食宜清淡。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一天后症状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置遮光容器内密封,置阴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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