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莫西林颗粒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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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替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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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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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72 |
国药准字H1999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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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
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及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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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 1.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2.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一天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6岁-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2岁-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每日一次或2.5mg每1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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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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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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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用本药不可过量,2岁以下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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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
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及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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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本品为选择性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无明显抗胆碱或抗5-羟色胺作用,不易通过血脑屏障而作用于中枢H1受体,临床使用中枢抑制作用较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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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
1肾功能损害者应减量。 2酒后避免使用。 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