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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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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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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分子式:C8H10N5NaO3,分子量:247.2。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72

国药准字H200552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 1.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2.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副作用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及有严重并发症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慎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见不良反应。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阿昔洛韦(AZV)对Ⅰ、Ⅱ型单纯疱疹病毒(HSV)有效,其次对水痘-带状疱疹病毒(AZV)也有效,而对EB(Epstein-Barr)病毒及巨细胞病毒作用较弱。阿昔洛韦对Ⅰ、Ⅱ型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是由于AZV能被病毒编码的胸苷激酶(TK)磷酸化为单磷酸无环鸟苷,后者再通过细胞酶的催化形成二磷酸、三磷酸无环鸟苷。三磷酸无环鸟苷是单纯疱疹病毒DNA聚合酶的强抑制剂,它作为病毒DNA聚合酶的底物与酶结合并掺入病毒DNA中去,因而终止病毒DNA的合成。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1)使用完毕后请将瓶塞拧紧,以防污染。(2)本品水溶性差,在寒冷气候下易析出结晶,用时需使之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