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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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赭石、蛤壳、瓦楞子(煅)、紫苏子、知母、枇杷叶、桑白皮(制)、百部(制)、南沙参、桑叶、紫菀(制)、白前、麻黄(制)、苦杏仁;辅料为蔗糖、炼蜜、枸橼酸、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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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晋城新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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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4 |
国药准字H201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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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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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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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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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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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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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