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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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桔梗、知母、前胡、陈皮、大黄(制)、甘草(炙)、川贝母、石膏、苦杏仁、紫苏叶、葶苈子、款冬花(炙)、百部(炙)、玄参、麦冬、密蒙花、天冬、五味子(制)、枳壳(炒)、瓜蒌子、半夏(姜制)、木香、马兜铃(制)、桑叶、罂粟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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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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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58 |
国药准字Z109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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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清肺止嗽、化痰定喘。久嗽、痰喘气逆、喘息不眠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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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
开水冲服,一次3g,一日1次,临睡前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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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 2 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含可待因药品有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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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乙胺丁醇可透过胎盘,胎儿血药浓度约为母亲血药浓度的30%。本品在小鼠实验中高剂量可引起腭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大鼠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在家兔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起独眼畸形、短肢、兔唇和腭裂等畸形。 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孕妇应用仍须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和其他药物合用时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 2.乙胺丁醇可分布至乳汁,浓度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有问题, 哺乳期妇女用药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13岁以下儿童尚缺乏临床资料。 由于在幼儿中不易监测视力变化,故本品不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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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清肺止嗽、化痰定喘。久嗽、痰喘气逆、喘息不眠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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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合成抑菌抗结核药。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本品可渗入分枝杆菌体内干扰RNA的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的繁殖,本品只对生长繁殖期的分枝杆菌有效。迄今未发现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物有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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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
1.风寒咳嗽不宜服用; 2.本品含有马兜铃药材,该药村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3.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4.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运动员慎用; 6.禁用于已知为CYP2D6超快代谢者,可待因超快代谢患者存在遗传变异,与其他人相比,这类患者能够更快、更完全地将可待因转化为吗啡,血液中高于正常浓度的吗啡可能产生危及生命或致死性呼吸抑制,有的患者会出现药物过量的体征,如极度嗜睡、意识混乱或呼吸变浅,目前有与可待因超快代谢为吗啡相关的死亡不良事件报道。在扁桃体切除术和/或腺样体切除术后接收可待因治疗,存在使用可待因在CYP2D6超快代谢的儿童中发生过呼吸抑制和死亡的证据;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