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做卡巴斯汀5毫克。辅料为:丙二醇、无水磷酸氢二钠、一水磷酸二氢钠、羟丙甲基纤维素、吐温80、苯扎氯铵、依地二酸钠和纯水。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58 |
国药准字J2017103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过敏性鼻炎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
本品在用前必须摇匀。 成人和儿童:常规剂量每鼻孔每次喷2揿,每日2次。也可增加至... |
|
副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 2 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1.偶有使用本品后,出现暂时而轻微的局部刺激(鼻刺痛和烧灼感)的报道。 2.上市以来,以下药物不良反应有很少的报告:过敏、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心动过速、鼻塞、鼻出血、头痛、眼睑水肿、疲乏、全身不适和用药部位反应(包括鼻部水肿和鼻腔不适)。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乙胺丁醇可透过胎盘,胎儿血药浓度约为母亲血药浓度的30%。本品在小鼠实验中高剂量可引起腭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大鼠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在家兔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起独眼畸形、短肢、兔唇和腭裂等畸形。 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孕妇应用仍须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和其他药物合用时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 2.乙胺丁醇可分布至乳汁,浓度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有问题, 哺乳期妇女用药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13岁以下儿童尚缺乏临床资料。 由于在幼儿中不易监测视力变化,故本品不推荐 |
|
|
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过敏性鼻炎的症状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合成抑菌抗结核药。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本品可渗入分枝杆菌体内干扰RNA的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的繁殖,本品只对生长繁殖期的分枝杆菌有效。迄今未发现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物有交叉耐药性。 |
盐酸在卡巴斯汀是一种强效、长效、速效、具有高度选择性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局部应用于鼻部,几乎立刻起效,清除过敏性鼻炎的典型症状(喷嚏、鼻痒、流涕),作用可维持数小时。 |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
1.胃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无镇静作用,对精神运动性活动亦无影响。故汽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患者可以使用本品。需警告的是嗜睡仍可能发生,如发生该情况,应停止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3岁以下儿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特别需要,孕妇不宜使用本品。 5.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