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辅料:乳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 啡 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淀粉、糖粉、硬脂酸镁。 |
|
生产企业 |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00194 |
国药准字H220254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循环系统:偶见心动过速、室性期外收缩、面部潮红、胸部压迫感等。2.神经系统:偶见头痛、震颤、兴奋、发热、嗜睡、盗汗等,罕见耳鸣、麻木感、不安感、头昏、眩晕等。3.消化系统:偶见嗳气、腹痛、胃酸过多等。4.过敏反应:偶见瘙痒,罕见皮疹,出现时应停药。5.其它:偶见口渴、疲劳、倦怠感等。6.耐受性:常规使用本品可产生与其它长效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及短效β2受体激动药类似的影响,如支气管扩张的失敏。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妊娠状态下使用噻托溴铵的临床资料。动物试验显示与母体毒性有关的生殖毒性 (参见临床前安全性资料 (毒理学) ) 。尚未明确人类是否存在上述潜在风险。因此,思力华应只在具有明确适应症的情况下用于孕妇。尚未明确噻托溴铵在人类是否会分泌到乳汁中。尽管针对啮齿类动物的试验显示仅有少量噻托溴铵分泌进入乳汁,但是不推荐在哺乳期使用思力华。噻托溴铵是长效化合物。在决定继续还是中断哺乳,抑或继续还是中断思力华治疗时,应权衡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受益和思力华治疗对该女性的受益。 儿童用药:早产儿和新生儿 |
|
|
成分 |
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噻托溴铵是一个长效抗胆碱能药物。通过和支气管平滑肌上的毒蕈碱受体结合,噻托溴铵可抑制副交感神经末端所释放的乙酰胆碱的胆碱能(支气管收缩)作用。其对毒蕈碱受体亚型M1~M5有相似的亲和力。在呼吸道中,噻托溴铵竞争性且可逆性的抑制M3受体,可引起平滑肌松弛。此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并可持续24小时以上。作用时间长可能是由于其与M3受体解离非常慢。其解离半衰期显著长于异丙托溴铵。作为四价铵抗胆碱能药物,噻托溴铵在吸入给药时是局部(支气管)选择性的,由此可达到治疗效果而不至于产生全身性抗胆碱能作用。其支气管扩张作用基本上是局部性(气道)作用,而非全身性作用。 2.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大鼠吸入剂量达1.689mg/kg/d的噻托溴铵(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760倍),对生育力未见影响。大鼠吸入剂量达0.078mg/kg/d的噻托溴铵(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35倍),有流产,活胎数量和平均胎儿重量减少,胎儿的性成熟延迟的作用;兔吸入剂量达0.4mg/kg/d的噻托溴铵(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360倍),增加植入后的丢失。但在大鼠和兔吸入剂量分别 |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一甲型”流感病毒,抑制病毒繁殖;咖 啡 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可增强解热、镇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种症状。 |
|
注意事项 |
1.慎用: (1)心血管功能紊乱者。 (2)糖尿病患者。 (3)使用洋地黄者。 (4)肝功能不全者。 (5)低钾血症患者。 (6)嗜铬细胞瘤患者。 (7)肾功能不全者。 (8)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 (9)高血压患者。 2.依病情及年龄调节剂量。 3.正确使用本品无疗效时应停药。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