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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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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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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盐酸班布特罗片
盐酸班布特罗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辅料:乳糖。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班布特罗,化学名称为:1-[双-(3′,5′-N,N-二甲氨甲酰氧基)苯基]-2-N-叔丁基氨基乙醇盐酸盐。  分子式:C18H29N3O5·HCl  分子量:403.91

生产企业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40954

国药准字H200101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用法用量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 ~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GFR50ml/ 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副作用

1.循环系统:偶见心动过速、室性期外收缩、面部潮红、胸部压迫感等。2.神经系统:偶见头痛、震颤、兴奋、发热、嗜睡、盗汗等,罕见耳鸣、麻木感、不安感、头昏、眩晕等。3.消化系统:偶见嗳气、腹痛、胃酸过多等。4.过敏反应:偶见瘙痒,罕见皮疹,出现时应停药。5.其它:偶见口渴、疲劳、倦怠感等。6.耐受性:常规使用本品可产生与其它长效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及短效β2受体激动药类似的影响,如支气管扩张的失敏。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心悸、心动过速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妊娠状态下使用噻托溴铵的临床资料。动物试验显示与母体毒性有关的生殖毒性 (参见临床前安全性资料 (毒理学) ) 。尚未明确人类是否存在上述潜在风险。因此,思力华应只在具有明确适应症的情况下用于孕妇。尚未明确噻托溴铵在人类是否会分泌到乳汁中。尽管针对啮齿类动物的试验显示仅有少量噻托溴铵分泌进入乳汁,但是不推荐在哺乳期使用思力华。噻托溴铵是长效化合物。在决定继续还是中断哺乳,抑或继续还是中断思力华治疗时,应权衡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受益和思力华治疗对该女性的受益。 儿童用药:早产儿和新生儿

成分

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噻托溴铵是一个长效抗胆碱能药物。通过和支气管平滑肌上的毒蕈碱受体结合,噻托溴铵可抑制副交感神经末端所释放的乙酰胆碱的胆碱能(支气管收缩)作用。其对毒蕈碱受体亚型M1~M5有相似的亲和力。在呼吸道中,噻托溴铵竞争性且可逆性的抑制M3受体,可引起平滑肌松弛。此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并可持续24小时以上。作用时间长可能是由于其与M3受体解离非常慢。其解离半衰期显著长于异丙托溴铵。作为四价铵抗胆碱能药物,噻托溴铵在吸入给药时是局部(支气管)选择性的,由此可达到治疗效果而不至于产生全身性抗胆碱能作用。其支气管扩张作用基本上是局部性(气道)作用,而非全身性作用。 2.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大鼠吸入剂量达1.689mg/kg/d的噻托溴铵(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760倍),对生育力未见影响。大鼠吸入剂量达0.078mg/kg/d的噻托溴铵(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35倍),有流产,活胎数量和平均胎儿重量减少,胎儿的性成熟延迟的作用;兔吸入剂量达0.4mg/kg/d的噻托溴铵(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360倍),增加植入后的丢失。但在大鼠和兔吸入剂量分别

注意事项

 1.慎用:  (1)心血管功能紊乱者。  (2)糖尿病患者。  (3)使用洋地黄者。  (4)肝功能不全者。  (5)低钾血症患者。  (6)嗜铬细胞瘤患者。  (7)肾功能不全者。  (8)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  (9)高血压患者。  2.依病情及年龄调节剂量。  3.正确使用本品无疗效时应停药。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 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4.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