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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GlaxoSmithKline Australia Pty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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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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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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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主要成分

沙丁胺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门冬氨酸盐。

生产企业

GlaxoSmithKline Australia Pty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60660

国药准字H200564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应通过喷雾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注射或口服。患者可采用间歇疗法或连续疗...

  静脉滴注,一次0.2g,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

副作用

)沙丁胺醇用药过量会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在持续吸入万托林雾化溶液过程中,停用药物可使用药过量所产生的任何的体征得到缓解。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药理作用

本药为选择性较强的β2-受体激动剂,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沙丁胺醇扩张支气管作用,第一秒钟最大呼吸量和心率增加作用随剂量平行上升,但前者加速度较后者快,其扩张支气管约为增加心率作用的8倍。对一般病人有4-6小时的缓解效用。

  【药理毒理】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本品在体内分布广,组织穿透性好,在皮肤、痰液、扁桃体、前列腺、胆囊、泪液、唾液和齿龈等组织中的药物浓度均达到或高于血药浓度,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6~7小时,本品主要通过肾脏以原药从尿中排泄,在48小时内约70%~80%从尿中排出。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6.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7.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8.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9.本品静滴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