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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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我环索奈德。 |
利福霉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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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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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4 |
国药准字H20045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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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外科感染、泌尿道感染、耳鼻喉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及生殖器感染等及由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结核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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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 |
静脉滴注。成人:一般感染一次500mg,配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mg,配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过快。小儿:用量为一日10~30mg/kg体重,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推注。成人:1次50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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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有肝病或肝损害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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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中未做充分和有良好对照的试验。但是,在吸入情况下,孕妇的血浆环索奈德水平很低;胎儿暴露可以被忽略,而且生殖毒性很低。如其他的吸入器糖皮质激素一样,人参或者不如去不应使用环索奈德,除非在综合考虑母亲,胎儿或者婴儿的使用益处大于弊端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儿童用药:环索奈德治疗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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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外科感染、泌尿道感染、耳鼻喉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及生殖器感染等及由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结核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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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抗生素类药。本品为半合成利福霉素类中的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菌体内核糖核酸聚合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核糖核酸的合成和蛋白质代谢,导致细菌生长繁殖停止而达到杀菌作用。本品的敏感细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和耐新霉素株)、结核杆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大肠杆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军团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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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着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 3.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 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其余详见说明书) |
1.长期应用本品,偶见ALT轻度增高,停药后一般可自行恢复。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药物析出。 3.用药后病人尿液呈红色,属于正常现象。 4.与异烟肼合用,对结核菌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对肝毒性亦增加。 5.用药期间应检查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功能不全、胆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应用本品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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