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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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我环索奈德。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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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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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4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4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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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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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 |
本品应通过喷雾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注射或口服。患者可采用间歇疗法或连续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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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沙丁胺醇用药过量会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 在持续吸入万托林?雾化溶液过程中,停用药物可使用药过量所产生的任何的体征得到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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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中未做充分和有良好对照的试验。但是,在吸入情况下,孕妇的血浆环索奈德水平很低;胎儿暴露可以被忽略,而且生殖毒性很低。如其他的吸入器糖皮质激素一样,人参或者不如去不应使用环索奈德,除非在综合考虑母亲,胎儿或者婴儿的使用益处大于弊端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儿童用药:环索奈德治疗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只有当用药后对孕妇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方可使用。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有关人类在妊娠早期应用沙丁胺醇的安全性的研究报道非常少见;但是,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它会对胎儿造成某些危害。 哺乳:由于沙丁胺醇可能由乳汁分泌,故正在哺乳的母亲应慎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将0.5ml雾化溶液(含2.5mg沙丁胺醇),用注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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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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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药为选择性较强的β2-受体激动剂,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沙丁胺醇扩张支气管作用,第一秒钟最大呼吸量和心率增加作用随剂量平行上升,但前者加速度较后者快,其扩张支气管约为增加心率作用的8倍。对一般病人有4-6小时的缓解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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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着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 3.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 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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