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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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主要成分:盐酸曲普利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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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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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604 |
国药准字H200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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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 |
各种过敏性疾患,包括过敏性鼻炎、结膜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花粉热、动植物、食物引起的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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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口服成人每次1-2粒,每日2-3次,6岁以上儿童每次1/2胶囊,每日2次,2-6岁,每次1/3胶囊,每日2次,2岁以下婴幼儿每次剂量按0.05mg/kg体重计算药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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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急性哮喘发作期内的患者、早产儿及新生儿、哺乳期妇女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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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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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请参阅【禁忌】及【注意事项】内容。本品剂型及规格设计不适宜儿童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请参阅【禁忌】项目内容。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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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 |
各种过敏性疾患,包括过敏性鼻炎、结膜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花粉热、动植物、食物引起的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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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
具有抗组胺、抗胆碱及镇静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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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眼内压增高,闭角型青光眼,甲状腺功能亢进,血管性疾患及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前列腺增生,膀胱颈阻塞,消化道溃疡及12岁以下儿童,均需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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