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止血,祛瘀生新,消肿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子宫出血过多,时间延长,淋漓不止,小腹疼痛;药物流产后子宫出血量多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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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牛膝、三七、茜草、白芷。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鲑降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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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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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102 |
国药准字H20052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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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血,祛瘀生新,消肿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子宫出血过多,时间延长,淋漓不止,小腹疼痛;药物流产后子宫出血量多见上述症候者。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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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5粒,一日3次,连服9天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50~100IU或隔日100IU,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5~10IU,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100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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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胃脘部不适,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见皮疹,可对症处理。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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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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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未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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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止血,祛瘀生新,消肿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子宫出血过多,时间延长,淋漓不止,小腹疼痛;药物流产后子宫出血量多见上述症候者。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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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钙代谢调节剂,降钙素是由甲状腺细胞分泌的多肽激素,具有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从而抑制骨盐溶解,阻止钙由骨释出,由于骨骼对钙的摄取仍在进行,因而可降低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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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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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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