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血管病、脑外伤、脑肿瘤、颅内炎症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急慢性颅内压增高,脑水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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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甘油C3H8O3100g、果糖C6H12O650g、氯化钠NaCl2.25g、注射用水1000毫升。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司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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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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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525 |
国药准字H500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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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血管病、脑外伤、脑肿瘤、颅内炎症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急慢性颅内压增高,脑水肿等症。 |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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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般一次250—500ml,一日1—2次,每次500ml需滴注2—3小时,250ml滴注时间为1—1.5小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帕司烟肼片:口服。 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1)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 (2)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 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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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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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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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脑血管病、脑外伤、脑肿瘤、颅内炎症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急慢性颅内压增高,脑水肿等症。 |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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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可出现溶血现象。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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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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