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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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芍、鳖甲、川芎、丹参、当归、地黄、甘草、黄芪、鹿角胶、鹿角霜、牡蛎、芡实、人参、桑螵蛸、山药、熟地黄、天冬、乌骨鸡、香附、银柴胡。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鲑降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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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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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950 |
国药准字H20052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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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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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1袋),一日2次。 |
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50~100IU或隔日100IU,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5~10IU,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100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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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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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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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未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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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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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是钙代谢调节剂,降钙素是由甲状腺细胞分泌的多肽激素,具有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从而抑制骨盐溶解,阻止钙由骨释出,由于骨骼对钙的摄取仍在进行,因而可降低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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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