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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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猪胆汁、苦杏仁霜、桔梗、甘草。 |
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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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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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346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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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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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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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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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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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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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内热外寒所致的嚷喘,其表现为咳呛阵作,嚷痰色黄或白,粘浊稠厚,咯吐不利,汗出,面赤,口渴喜饮,不恶寒。3.咳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加重,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服用三天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宣长期服用。7.儿童、孕妇。体履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2.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3.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4.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5.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