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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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葡萄糖、果糖、木糖醇、氯化钠、乙酸钠、氯化钙、氯化镁、柠檬酸、磷酸氢二钾、硫酸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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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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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203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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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或口服给药不能充分摄取时,补充和维持水分及电解质,并补给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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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1、缓慢静脉滴注,成人每次500-1000ml。 2、给药速度(按葡萄糖计)通常成人每小时不得超过0.5g/kg体重。 3、根据年龄、症状及体重等不同情况可酌量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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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有严重肝功能障碍和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2、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 3、电解质代谢异常的患者: (1)高钾血症(尿液过少、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严重灼伤及氮质血症等)患者。 (2)高钙血症患者。 (3)高磷血症患者。 (4)高镁血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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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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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或口服给药不能充分摄取时,补充和维持水分及电解质,并补给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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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发现副作用时,应当采取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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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以下患者必须谨慎给药: (1)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2)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3)因闭塞性尿路疾病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 (4)有肝功能障碍和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5)糖尿病患者。 2、使用的注意事项: (1)对于只能通过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的患者(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建议使用葡萄糖制剂。 (2)配置时,磷酸根离子和碳酸根离子会产生沉淀,所以不能混入含有磷酸盐及碳酸盐的制剂。 (3)给药前: ①尿液量最好在每天500m或每小时20ml以上。 ②寒冷季节应注意保持一定体温后再用药。 ③包装启封后立刻使用,残液绝不能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通常高龄者的生理功能降低,易于引起水分、电解质异常及高血糖,所以应减慢给药速度,并密切观察。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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