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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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系山梨醇枸橼酸铁的灭菌胶体溶液,并用糊精和过量的山梨醇使其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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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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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13020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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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一般不做首选铁剂。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不宜口服铁剂者,如溃疡性结肠炎;或口服治疗无效的缺铁性贫血;或者是需要迅速纠正贫血状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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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深部肌内注射。 1、成人:一次1-2ml,隔1-日1次。 2、儿童:体重大于6kg,一次1ml,一日1次,体重小于6kg,一次0.5ml,一日1次,贫血纠正后应继续使用一段时间以补充储存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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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溶血性贫血,已知对铁过敏者及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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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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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一般不做首选铁剂。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不宜口服铁剂者,如溃疡性结肠炎;或口服治疗无效的缺铁性贫血;或者是需要迅速纠正贫血状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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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注射后有金属味及注射局部疼痛;少数患者可有发热、心动过速及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有报道,个别病人因肌肉注射本品出现过敏性休克和/或心脏毒性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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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需深部肌肉注射,进针及出针速度要快,以免药液渗出至皮下。 2、不宜同时口服铁剂,以免发生毒性反应。 3、注射本品后,血红蛋白未见逐渐升高应即停药。 4、本制剂不能静脉注射。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FDA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危险因素分类中属A类(即通过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控制性研究未能显示出任何对胎儿或婴儿的危害性)。 6、儿童用药:过量发生急性中毒多见于小儿,仅130mg铁即可使小儿致死,故应用时应注意用量。 7、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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