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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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的主要成分氯烯雌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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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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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3202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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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治疗妇女更年期综合征及手术后因雌激素缺乏所引起的症状;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妇女性腺功能不全的雌激素替代治疗;男性前列腺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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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口服。 1、妇女更年期综合征及手术后因雌激素缺乏所引起的症状:每日剂量4-12mg,每20-22天为一疗程,停药后7天,再开始另一疗程,症状改善后,剂量可逐渐减少。 2、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每日剂量20-80mg,分2-3次服用,止血后酌情递减,每日维持量8mg。 3、妇女性腺功能不全:每日剂量8-12mg,连服21日,停药7日再服。可按个人情况增减。 4、前列腺增生:每日剂量12-24mg,4-8周为一疗程,必要时可延长,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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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诊断未明确的妇科出血,有胆汁淤积性黄疸病史,血栓病史,乳癌及怀疑与雌激素有关的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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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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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治疗妇女更年期综合征及手术后因雌激素缺乏所引起的症状;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妇女性腺功能不全的雌激素替代治疗;男性前列腺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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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偶见轻微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头晕、乳房胀痛、阴道出血、嗜睡、尿频、尿痛、头痛、腹痛、胸痛、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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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情况慎用:哮喘、心功能不全、癫痫、精神抑郁、偏头痛、肾肝功能异常、良性乳房病、子宫肌瘤、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子宫内膜异位症、胆石症、高血钙合并肿瘤或骨代谢病等。 2、对诊断的干扰: (1)去甲肾上腺素促进血小板凝集实验。 (2)BSP潴留增加。 (3)血清结合T4增加、T3下降。 (4)抗凝血酶Ⅲ、VB6排泄,血清叶酸含量下降。 3、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压、肝功能、巴氏(papanicolaon)涂片检查,每6-12个月进行妇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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