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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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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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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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54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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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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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1、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1-2片),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2-6片)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 2、舌下给药:一次5mg(1片)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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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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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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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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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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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胎盘的毒性效应,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与血管过度扩张有关的反应有颅内压增高、眩晕、心悸、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晕厥、呼吸困难、出汗伴皮肤潮红或湿冷、传导阻滞与心动过缓、瘫痪、昏迷、癫痫发作或死亡,无特异的拮抗剂可对抗ISDN的血管扩张作用,用肾上腺素和其他动脉收缩剂可能弊大于利,处理方法包括抬高患者的下肢以促进静脉回流以及静脉补液。也可能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治疗方法是静注亚甲蓝1-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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