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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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b型流感嗜血杆菌荚膜多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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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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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S201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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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杄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包括脑膜炎、肺炎、败血症、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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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上臂外侧三角肌或臀部外上1/4处肌肉注射。 1、自3月龄开始,每隔1个月或2个月接种1次(0.5ml),共3次,在18个月时进行加强接种1次。 2、6-12月龄儿童,每隔1个月或2个月注射1次(0.5ml),共2次,在18个月时进行加强接种1次。 3、1-5周岁儿童,仅需注射1次(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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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2、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特别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 3、严重心脏病、高血压,患肝脏疾病、肾脏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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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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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杄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包括脑膜炎、肺炎、败血症、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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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局部反应:注射后一般反应轻微,接种部位可出现轻微红肿、硬结、压痛,偶有局部瘙痒感,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自行消退。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全身反应:主要为发热反应(多在38.5℃以下),偶有烦躁、嗜睡、呕吐、腹泻、食欲不振,偶见非典型的皮疹,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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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有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过期失效者,均不得使用。 3、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免疫缺陷患者注射本疫苗可能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本疫苗如与其它疫苗同时接种,应在不同的部位注射。 6、在任何情况下,疫苗中的破伤风类毒素不能代替常规破伤风类毒素的免疫接种。 7、严禁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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