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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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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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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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8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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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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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成人每次10-20mg,或一次用10mg,间隔20-30分钟后再用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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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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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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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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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可出现口渴、视力调节障碍、嗜睡、心悸、面部潮红、恶心、呕吐、眩晕、头痛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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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出血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2、对于血压偏低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防止产生体位性低血压。 3、皮下或肌注时要注意避开神经与血管,如需反复注射应不在同一部位,宜左右交替注射。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眼睛疼痛和发红,视力模糊或消失,在灯周围看见光圈等;这些症状可能是由于眼内压升高所致。 5、本品可导致视野模糊,因此在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及机械操作。 6、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婴幼儿、小儿慎用。 9、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前应除外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 10、药物过量:如过量可引起谵妄,激动不安甚至惊厥、呼吸衰竭乃至死亡,可用拟胆碱药和其它对症处理进行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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