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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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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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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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3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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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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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成人推荐剂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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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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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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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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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3受体拮抗剂;2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3作用机理:放疗、化疗及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盐酸格拉司琼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4本品选择性较高,无椎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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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2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3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禁用,若使用应停止哺乳; 4小儿禁用; 5老人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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