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查看说明书
布洛芬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比索洛尔片
比索洛尔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德国默克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X199902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优点】:选择性高,疗效确切,副作用更少;半衰期长,每日只服一次;肝肾双通道排泄。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  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  肝、肾功能不全者: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优点】:选择性高,疗效确切,副作用更少;半衰期长,每日只服一次;肝肾双通道排泄。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比索洛尔是一种高选择性的1-肾上腺受体拮抗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活性。比索洛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的1-受体有高亲和力,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和调节代谢的2-受体仅有很低的亲和力。因此,比索洛尔通常不会影响呼吸道阻力和2-受体调节的代谢效应。比索洛尔在超出治疗剂量时仍具有1-受体选择性作用。  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每天10mg剂量的比索洛尔与每天100mg阿替洛尔,100mg美托洛尔或160mg普萘洛尔的效果相当。  比索洛尔无明显的负性肌力效应。  口服比索洛尔3-4小时后达到最大效应。由于半衰期为10-12小时,比索洛尔的效应可以持续24小时。比索洛尔通常在2周后达到最大抗高血压效应。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与其他降压药并用增强降压作用。与利舍平,甲基多巴、氯压定等联用加重心动过缓;与利舍平联用,需先停用本品几天后才可停用利舍平。与维拉帕米、地尔硫卓联用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增强后者作用,掩盖低血糖症状(应检查血糖)。麻醉时心排血量减低,应在手术前让麻醉医师知晓本品的使用。停药时应渐减量。不可突然停用,否则可出现症状反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