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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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4-[2-[[1-甲基-3-(4-羟苯基)丙基]氨基]乙基]-1,2-苯二酚盐酸盐。 分子式:C18H23NO3·HCl 分子量:33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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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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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58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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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时心肌收缩力下降引起的心力衰竭,包括心脏直视手术后所致的低排血量综合征,作为短期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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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成人常用量将多巴酚丁胺加于5%葡萄糖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以滴速每分钟2.5-10ug/㎏给予,在每分钟15ug/㎏以下的剂量时,心率和外周血管阻力基本无变化;偶用每分钟﹥15ug/㎏,但需注意过大剂量仍然有可能加速心率并产生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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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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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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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时心肌收缩力下降引起的心力衰竭,包括心脏直视手术后所致的低排血量综合征,作为短期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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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对心肌产生正性肌力作用,主要作用于β1受体,对β2及α受体作用相对较小; 2能直接激动心脏β1受体以增强心肌收缩和增加搏出量,使心排血量增加; 3可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后负荷减少),但收缩压和脉压一般保持不变,或仅因心排血量增加而有所增加; 4能降低心室充盈压,促进房室结传导; 5心肌收缩力有所增强,冠状动脉血流及心肌耗氧量常增加; 6由于心排血量增加,肾血流量及尿量常增加; 7本品与多巴胺不同,多巴酚丁胺并不间接通过内源性去甲肾上腺素的释放,而是直接作用于心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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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药过敏,可能对本品也敏感; 2对妊娠的影响,在人体应用未发生问题; 3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定,但应用未发生问题; 4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不宜使用,以免加重梗阻;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心房颤动,多巴酚丁胺能加快房室传导,心室率加速,如须用本品,应先给予洋地黄类药; ②高血压可能加重; ③严重的机械梗阻,如重度主动脉瓣狭窄,多巴酚丁胺可能无效; ④低血容量时应用本品可加重,故用前须先加以纠正; ⑤室性心律失常可能加重; ⑥心肌梗死后,使用大量本品可能使心肌耗氧量增加而加重缺血; ⑦用药期间应定时或连续监测心电图、血压、心排血量,必要或可能时监测肺楔嵌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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