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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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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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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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0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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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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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常用治疗量300~450mg/日,分2~3次饭后口服,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600mg/日。老年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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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吗氯贝胺过敏,有意识障碍及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2接受:度冷丁、可待因、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包括三环抗抑郁剂)、美沙芬、麻黄素、伪麻黄素、苯丙醇胺等药物治疗的患者禁用。3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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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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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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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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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对单胺氧化酶A有明显抑制作用,具有选择性、可逆性。药理试验对三种抑郁模型动物有显著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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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使用。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必需用时,其剂量应为常用量的1/2~1/3)。3忌服含高酪胺饮食(如奶酪、酵母提取物,发酵的大豆类制品)。4对已服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者,如需服用本药,则需停服上述药物2~4周(4~5个半衰期)后才能服用。5用药期间不宜参加需高度思想集中而带危险性的(如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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