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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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产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与盐酸利多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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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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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5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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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严重炎症或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关节炎、脊椎关节病、疼痛性脊椎综合症、关节外的风湿病。急性痛风发作。肾绞通和胆绞通。损伤或术后的疼痛、炎症和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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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在臀部后上方深部注射,一次一支,每日一次。严重的患者,可每日注射二次,在二次注射之间间隔几个小时(变换注射部位)。每日的最大剂量150mg。疗程不超过2天,如果仍需使用,可用双氯芬酸钠肠溶片或栓剂作为维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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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胃和十二指肠患者。对奥尔芬的活性成分或其它所含药物成份过敏患者。发作患者禁用。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具有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的药物后,出现了荨麻疹和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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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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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严重炎症或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关节炎、脊椎关节病、疼痛性脊椎综合症、关节外的风湿病。急性痛风发作。肾绞通和胆绞通。损伤或术后的疼痛、炎症和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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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是一种非甾体类活性物质。它的主要作用机制是能够抑制环氧化物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具有抗风湿、抗炎、止痛解热的作用。对于中等到严重的疼痛也具有止痛效果。特别适用于下列疾病:炎症和退行性风湿疾病的首次治疗,非风湿型炎症的疼痛治疗,药物的止痛作用将在15~30分钟内起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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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胃肠道疾病、消化性溃疡病史、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肝功能损伤,心功能或肾功能损伤,服用利尿剂的患者,老年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细胞外体不足患者,在使用奥尔芬时应慎用,并严格观察; 2.老年患者、经常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和或穿孔的患者使用奥尔芬会出现严重的后果。这些严重的后果会在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出现,而且出现前可能没有预警症状,并且在其以往的医疗记录中无任何症状; 3.罕见病例中,使用奥尔芬出现了胃肠道或出血,这时必须立即停用。奥尔芬与其他甾体类抗炎药物合用,一种或多种肝脏的酶数值会提高,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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