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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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司帕沙星。化学名称为5-氨基-1-环丙基-7-(顺式-3,5-二甲基-1-哌嗪基)-6,8-二氟-1,4-二氢-4-氧代-3-喹啉羧酸。分子式为C19H22F2N4O3.,分子量为39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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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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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1098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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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宫颈炎,细菌性痢疾,肠炎,胆囊炎,急性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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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最多不超过4片,一日1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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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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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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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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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宫颈炎,细菌性痢疾,肠炎,胆囊炎,急性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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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司帕沙星:1.药理学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系广谱抗菌药。(1对革兰阳性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粪肠球菌有明显抗菌作用。(2)对革兰阴性菌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副溶血弧菌、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奈瑟菌属(淋病奈瑟菌等)亦具有很好的抗菌作用。(3)本品还对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厌氧菌包括脆弱类杆菌和分枝杆菌属也有很好的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DNA合成过程中的DNA旋转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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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5.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6.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7.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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