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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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分:硝酸异山梨酯。辅料为氯化钠和注射用水。稀盐酸或稀氢氧化钠溶液调整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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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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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109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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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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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1.静脉滴注 2.最适浓度:1支10ml安瓿注入2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液中,或者5支5ml安瓿注入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液中,振摇数次,得到50μg/ml的浓度;亦可用10ml安瓿5支注入500ml输液中,得到100μg/ml的浓度。 3.药物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静脉滴注开始剂量30μg/min,观察0.5~1小时,如无不良反应可加倍,一日1次,1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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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禁用于贫血、头部创伤、脑出血、严重低血压或血容量不足和对硝酸盐类药物敏感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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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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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为小心起见,怀孕哺乳期间,如无医生的特别叮嘱,请勿使用硝酸异山梨酯。目前无足够的怀孕哺乳期妇女使用该产品的经验。动物试验未发现对胚胎有任何毒害。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老人用药:同一般患者一样,根据对药物的反应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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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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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本品的基本药理作用是直接松弛平滑肌,尤其是血管平滑肌;对毛细管后静脉血管的舒张作用较小动脉更为持久。对心肌无明显直接作用。由于容量血管舒张,静脉回心量减少,降低心脏的前负荷,同时外周阻力血管扩张,血压下降,使左心室射血阻力减少,又使心脏后负荷下降。心脏前后负荷的降低使心肌耗氧量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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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心率和血压。对甲状腺功能减退,营养不良,严重的肝或肾脏疾病及体重过低者也应谨慎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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