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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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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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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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46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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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雷诺综合征,雷诺现象,脑梗后遗症,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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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肌注:每次2-4mg,每日2次。 静脉滴注:每次4-8mg,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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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下述情况:1、对尼麦角林过敏者;2、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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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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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药不适用于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适用于儿童。老人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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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雷诺综合征,雷诺现象,脑梗后遗症,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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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本品为半合成麦角碱衍生物。具有α-受体阴滞作用和扩血管作用。可加强脑细胞能量代谢,增加氧和葡萄糖的利用。促进神经递质多巴胺的转换而增加神经的传导,加强脑部蛋白质的合成,改善脑功能。毒性实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有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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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偶有暂时性的直立性低血压及眩晕发生,注射后应让病人平卧数分钟。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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