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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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哌酮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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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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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0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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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肺炎,尿路感染,血症,腹膜炎,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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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可供静脉和肌肉注射(配制方法详见使用说明说明书)成人常用量:轻中度感染,一次1-2g,每12小时一次;重度感染,一次2-3g,每8小时一次。接受血液透析时,透析后应予一次剂量。成人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9g,但在免疫缺陷病人有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至每日12g。小儿常用量:婴儿的剂量尚未确定。婴儿和儿童每日按体重接受25-200mg/kg的剂量未见副反应发生,但新生儿的t1/2时间延长,因此,剂量必需予以调整。用于预防手术感染时:应在手术开始前30-90分钟静脉给予1或2g,此剂量每12小时可重复一次,对于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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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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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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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肺炎,尿路感染,血症,腹膜炎,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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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体外试验中,本品对广泛的临床常见的细菌有杀菌作用而且能抗拒多种β内酰胺酶的水解。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金葡菌(包括产生和不产生青霉素酶的菌株)、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无乳链球菌。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枸橼酸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生和不产生β-内酰胺酶的菌株)、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普鲁威登斯菌、沙雷氏菌属、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绿脓杆菌和某些其它假单胞菌属、某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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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前询问病人药物过敏史;2.哺乳期妇女、新生儿及早产儿慎用;3.部分病人用本品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监测,必要时应加用维生素K。4.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试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5.肝病、胆道严重梗阻或同时有肾功能减退者,给药剂量须予以调整。6.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有耐药性的微生物大量繁殖,在治疗期间,应小心观察病人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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