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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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盐酸阿扎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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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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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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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颌面部骨巨细胞瘤,阴道转移性肿瘤,阴道转移瘤,软骨母细胞瘤,钙化巨细胞瘤,骨骺软骨性巨细胞瘤,含软骨巨细胞瘤,脊髓肿瘤,遗传性多发性骨软骨瘤,多发性外生骨疣,骨干端连续症,遗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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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每日一次1片,于化疗前60分钟口服。对高度催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严重催吐,可于化疗后8~12h加服5~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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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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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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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本剂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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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颌面部骨巨细胞瘤,阴道转移性肿瘤,阴道转移瘤,软骨母细胞瘤,钙化巨细胞瘤,骨骺软骨性巨细胞瘤,含软骨巨细胞瘤,脊髓肿瘤,遗传性多发性骨软骨瘤,多发性外生骨疣,骨干端连续症,遗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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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盐酸阿扎司琼为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对大鼠大脑皮质5-HT3受体亲和力的研究表明,盐酸阿扎司琼的亲和力比甲氧氯普胺约强410倍,为恩丹西酮的2倍,与格拉司琼基本相同。动物实验表明盐酸阿扎司琼0.1mg/kg静脉注射可强力抑制顺铂诱发的猫兔犬呕吐;0.3mg/kg可完全抑制阿霉素及环磷酰胺引起的雪貂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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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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