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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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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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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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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主要成分:更昔洛韦。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国药准字H200576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免疫功能缺陷,艾滋病,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巨细胞病毒感染,巨细胞病毒疾病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1.诱导期: (1)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 (2)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 1)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 2)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 3)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 4)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维持期: (1)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治疗剂量下可引起胎儿畸形,没有进行孕妇用药安全性对照性研究,孕妇只有在获益大于胎儿致畸风险时使用。 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只有在利害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时使用。老人用药:老年人用药无特殊。如肾功能减退应酌情使用。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免疫功能缺陷,艾滋病,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巨细胞病毒感染,巨细胞病毒疾病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核苷类抗病毒药,本品进入细胞后迅速被磷酸化为单磷酸化合物,然后经细胞激酶的作用成为三磷酸化合物,在已感染巨细胞病毒的细胞内其磷酸化较正常细胞更快。2.更昔洛韦可竞争性抑制DNA多聚酶,并掺入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中,从而抑制DNA合成,本品对病毒DNA多聚酶的抑制作用较宿主细胞多聚酶为强。3.动物实验中本品有致畸、致癌、免疫抑制作用和生殖系统毒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并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内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