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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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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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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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4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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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疖,痈,脓肿,峰窝组织炎,创伤,手术后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骨髓炎,败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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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1.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6—2.7g(以克林霉素计),分2—3次;儿童15—40mg/kg(以克林霉素计),分2—4次,或遵医嘱。 2.静滴速度:每瓶不少于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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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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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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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儿童用药:小于4岁儿童慎用。老人用药: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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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疖,痈,脓肿,峰窝组织炎,创伤,手术后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骨髓炎,败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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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药理作用(1)克林霉素磷酸酯为化学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体内后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发挥抗菌活性。(2)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①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②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③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④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素拟杆菌群)和梭杆菌。⑤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⑥丙酸杆菌属、真细菌属和放线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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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2.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3.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其利弊。4.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5.本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异物﹑溶液混浊﹑封口松动﹑瓶身有裂纹者切勿使用。6.本品应一次性使用,输注后的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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