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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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化学名称为:11β,17—二羟基—21—(3—羧基—1—羟丙氧基)孕甾-4-烯-3,20-二酮,—钠盐。分子式为:C25H33NaO8。分子量:48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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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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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1102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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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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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1.口服: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成人剂量20mg~25mg/日,清晨服2/3,午饭后服1/3;有应激情况时可增至80mg/日。小儿剂量每日按体表面积20mg~25mg/m2,分3次服。 2.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过敏反应、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每次醇型100mg静脉注射,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滴注,可用至300mg/日,疗程不超过3~5日。 3.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腱鞘炎、肌腱劳损等,可用醋酸氢化可的松混悬液关节腔内注射,25mg~50mg/次,鞘内注射25mg/次。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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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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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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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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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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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是氢化可的松的盐类化合物。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质激素能对抗细菌内毒素对机体的刺激反应,减轻细胞损伤,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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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注射剂(醇型)中含有50%乙醇,必须充分稀释至0.2mg/ml后供静脉滴注用。2.有中枢神经系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3.需用大剂量时应改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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