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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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司可巴比妥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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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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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110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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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失眠,破伤风,抗惊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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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 (1)催眠,50~200mg,睡前一次顿服。 (2)镇静,一次30~50mg,每日3~4次。 (3)麻醉前用药200~300mg,术前1小时服。成人极量一次300mg。 2.小儿常用量: (1)镇静,每次按体重2mg/kg,或按体重表面积60mg/m2,每日3次。 (2)麻醉前用药,50~100mg,术前1小时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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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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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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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药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长期服用,可引起依赖性及致新生儿撤药综合征,可能由于维生素K含量减少引起新生儿出血,妊娠晚期或分娩期应用,由于胎儿肝功能尚未成熟引起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的呼吸抑制,用于抗癫癎可能产生胎儿致畸,应慎用。 2.哺乳期应用可引起婴儿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应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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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失眠,破伤风,抗惊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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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为短效巴比妥类催眠药,催眠作用与异戊巴比妥相同,作用出现快,服药后15~20分钟即入睡,持续时间亦短。2.主要经肝脏代谢后由肾脏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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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5.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6.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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