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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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三七、黄芪、人参、红花、杜仲、陈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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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克雷斯天然药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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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Z2002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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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骨折,股骨头坏死,骨关节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关节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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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5ml,六至十二岁一次12ml,每二日服用1次。饭后1小时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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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精神病史者、青光眼、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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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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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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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骨折,股骨头坏死,骨关节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关节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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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具有明显的抗炎、消肿作用。2.具有明显的镇痛作用。3.具有抑制血栓形成,明显的改善血液循环及微循环的作用。4.可使骨膜成骨细胞活跃,促进新骨细胞形成,促进坏死骨的修复作用。5.可明显促进骨小梁的再生和成熟,增加骨密度。6.具有降脂、抗凝、纤溶和抗炎等多种作用。7.具有显著防治骨疾术后DVT(深静脉血栓)及对受机械力损伤的静脉内皮细胞的保护及修复有显著作用。8.可通过促进内源性VEGF的表达来促进血管生成,明显提高成骨细胞活性并加速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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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骨折患者需复位固定后再用药。2.心、肺、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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