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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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主要组成成份:金黄色葡萄球菌滤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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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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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302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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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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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1骨折断端局部注射: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1-2.0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或缩短。2恶性肿瘤放、化疗的辅助治疗:肌内注射,一天一次,一次2ml,30天为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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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过敏体质,心、肾、肝功能严重不良,孕妇及局部皮肤条件不好的闭合骨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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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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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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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可缓解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通过促进毛细血管生长,使血肿吸收、机化和加速骨痂形成,促进骨折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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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本品的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初次使用时,谨防过敏反应的发生。2出现高温时应对症处理。3对陈旧性骨折应用粗针头刺入骨折断端或造成新创面后再注入药液。4严禁静脉注射。5用药后可有局部疼痛肿胀或全身发热反应在37.5-38.5℃之间,6-12小时左右自行消退,严重者或持续不退者予对症处理。6本品应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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