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其化学名称为:11-甲基-3-甲氧基-4?,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3?,2-ef][2]苯并氮杂-6-醇氢溴酸盐。 |
|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3702146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阿尔茨海默病、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多发性神经炎、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危象、肌无力综合征、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5或10分钟后 |
|
|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阿尔茨海默病、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多发性神经炎、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危象、肌无力综合征、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 |
|
|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药。可透过血脑屏障,对抗非去极化肌松药。对运动板上的N2胆碱受体也有直接兴奋作用,可改善神经肌肉传导.并有一定的中枢拟胆碱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遵医嘱服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