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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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为右旋糖酐70与葡萄糖的灭菌水溶液。右旋糖酐70系蔗糖经发酵后生成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其平均分子量为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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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鹏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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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13022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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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休克、创伤、大面积烧伤、失血、手术前后、严重感染、恶性肿瘤、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心肺分流术、血液透析等引起的低血容量性低血压或少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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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而定。常用剂量每次500ml。休克时,通常快速扩容的剂量为500-1000ml,每分钟注入20-40ml,第1天推荐使用的最大剂量是20ml/kg,为预防术后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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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充血性心力衰竭及其它血容量过多的患者禁用。2;严重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等出血患者禁用。3;心、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少尿或无尿者禁用。4;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5;有过敏史者慎用。少尿或无尿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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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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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休克、创伤、大面积烧伤、失血、手术前后、严重感染、恶性肿瘤、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心肺分流术、血液透析等引起的低血容量性低血压或少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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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本品为血容量扩充剂,静注后能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吸收血管外水分而增加血容量,升高和维持血压。血浆容量的增加与右旋糖酐的输入量有关。但其扩充血容量作用较右旋糖酐40强,几无改善微循环及渗透性利尿作用。此外,本品还可使某些凝血因子及血小板的活性降低,因而还有一定的抗血栓作用。本品具有强抗原性。鉴于正常肠道中有产生本品的细菌,因此,即使初次注射本品,部分病人也有过敏反应发生。主要为皮肤,黏膜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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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首次输用本品,开始几毫升应缓慢静滴,并在注射开始后严密观察5-10分钟,出现所有不正常征象(寒颤、皮疹等…;)都应马上停药。2.对严重的肾功能不全、尿量减少病人,因本品可从肾脏快速排泄,增加尿黏度,可能导致少尿或肾功能衰竭,因此,本品禁用于少尿病人。一旦使用中出现少尿或无尿应停用。3.避免用量过大,尤其是老年人、动脉粥样硬化或补液不足者。4.重度休克时,如大量输注右旋糖酐,应同时给予一定数量的全血,以维持血液携氧功能。如未同时输血,由于血液在短时间内过度稀释,则携氧功能降低,组织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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