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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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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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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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5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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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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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个性化给药1对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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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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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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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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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药物作用本品为口服抗高血糖药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组成的复方制剂。盐酸二甲双胍可减少肝糖原的生产,降低肠对糖的吸收,并且可通过增加外周糖的摄取和利用而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格列本脲为磺酰脲类降糖药,主要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产生降血糖作用。毒理研究遗传毒性:格列本脲、二甲双胍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服用格列本脲300mg/kg/天(以mg/m2计,约为人最大日推荐剂量的150倍),或服用二甲双胍600mg/kg/天(以mg/m2计,相当于人最大每天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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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它降血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者可升高和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2服药期间患者应该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3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4、避免饮酒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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