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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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富马酸氯马斯汀0.33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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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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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91 |
国药准字H2008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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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暂时缓解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和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眼痒流泪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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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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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或停用MAOI药以后两周内禁用该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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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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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暂时缓解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和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眼痒流泪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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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可有轻度嗜睡、眩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干、胃部不适、失眠、皮疹、心悸等。对伪麻黄碱过度敏感者会出现麻黄碱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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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2.服用本品若发热持续超过3天,或症状未见改善或有新症状出现,应及时停药并请咨询医师。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4.本品不宜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同时服用。5.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呼吸道疾病(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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