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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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珍珠、朱砂、檀香、降香、沉香、诃子、牛黄、人工麝香、西红花等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H2O分子量:28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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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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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083 |
国药准字H2005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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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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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重病一日1g;一般隔三天至七天或十天服1g;开水或酒泡,黎明空腹服用。 |
慢性乙型病毒性: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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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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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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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试验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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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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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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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服药期间,禁用酸、腐、生冷食物;防止受凉;禁止房事。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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