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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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珍珠、朱砂、檀香、降香、沉香、诃子、牛黄、人工麝香、西红花等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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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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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083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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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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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重病一日1g;一般隔三天至七天或十天服1g;开水或酒泡,黎明空腹服用。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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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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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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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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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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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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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服药期间,禁用酸、腐、生冷食物;防止受凉;禁止房事。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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