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粘稠,咳痰困难和痰阻气管等。还可用于小儿非化脓性中耳炎,有一定的预防耳聋效果。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羧甲斯坦 |
丙酸倍氯米松。 |
|
生产企业 |
白云山汤阴东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ChiesiFarmaceuticiS.p.A.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535 |
H201302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粘稠,咳痰困难和痰阻气管等。还可用于小儿非化脓性中耳炎,有一定的预防耳聋效果。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g,一日三次;儿童一日30mg/kg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头晕、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胃肠道出血、皮疹等不良反应。 |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粘稠,咳痰困难和痰阻气管等。还可用于小儿非化脓性中耳炎,有一定的预防耳聋效果。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痰调节剂,可影响支气管腺体的分泌,使低粘度的唾液粘蛋白的分泌增加,高粘度的岩藻粘蛋白的产生减少,因而使痰液粘滞性降低,易于咯出。 |
||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见有关报道。 4.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尚未确定。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